1、占卜宜心诚。占卜时,要静心调神,专心暝想要卜问的事情,以和主卜的人精神合而为一。占卜人以占卜功具,即成卦象,以断凶吉,应具诚心求卦。
2、起卦原则:无事不占,不动不占,不为同一事反复占问。求占的人,如果毫无诚意或没有需要,随便占卜,也不会灵验。占问事情,一件事要占一卦;不可一卦问两三件事,也不可以一件重複占二、三回,如此就不会灵验。自己的事占卜,骗说是别人或借他事来问,导致用神不定,占卜就不会应验。占问一事,尚有别种用意,就无法达到精神统一,占卜就不能应验。不诚意来求占者或以嬉戏玩之者不占。故意试探易占之灵验与否不占。
3、《易》为君子谋,不为小人谋。不忠不孝,奸淫,强盗偷窃不正之事不可占。奸盗邪淫,饮酒疯颠等不合道理的不正经事,为天理不容,占卜不会应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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