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普通可以不填地址电话开户行。
2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普票关于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没有强制性的要求。
3、根据《关于复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)第一条规定: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普通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制开具普通时,应在“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,不得作为税收凭证。
4、本公告所称企业,包括公司、非公司制企业法人、企业分支机构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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